《網絡安全法》“第四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span>
什么是個人信息?人臉識別技術提取的特征是否屬于個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從該解釋“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這句話不難理解,只要信息單獨使用或結合使用只要能識別自然人身份就屬于個人信息。公民個人信息不僅僅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與個人身份直接聯系的信息,也包括其他可以識別自然人身份的間接信息。人臉數據因包含人體特征具有識別性,因此屬于個人信息。
物業是否有權利采集和保留人臉信息權利
年實施的《網絡安全法》提出:“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經被搜集者同意”。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